相关文书显示,2016年,杨紫曾签约代言Puella品牌(拉夏贝尔旗下品牌)休闲服装产品,合同期限自2016年11月26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止。但至2021年初,被告方旗舰店仍将杨紫作为该产品的代言人大肆推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已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最终法院判决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立即删除侵权图片并向杨紫道歉,同时赔偿杨紫经济损失25万元。为了保住这份体面的工作,她每天衣着光鲜亮丽,时刻注重自己各方面的形象,每天凌晨2:00起床空腹跳绳,凌晨3:00出发上班,往返通勤时间两个小时,中间还要背花钱找晚辈写的稿子,以保证播报时候的效果。